营销人员薪酬管理制度

2007-8-21 15:56:32        来源:互联网

简摘:

为了充分调动市场营销人员的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、以实际行动全面实现公司未来市场经济发展战略,同时大限度地发挥营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企业分配机制的励作用,体现公平合理原则,分公司特制订本规定

下面是筹划分公司及市场区域划分:
市场部名称 人员 区域
莞深市场部 2人 (深圳市、东莞、珠海、中山等)需传真机、电话、打印机
广州市场部 2人 (广州市、湛江、汕头、茂名等)
广西市场部 1人 (广西省)
海南市场部 1人 (海南省、福建)
湖南市场部 1人 (湖南省、湖北省、江西省等)
职 务 基本工资 手机费 房补 业绩考核工资
市场经理 3500 400 300
营销员(转正) 1500 300 300
营销员(试用期) 1000 200 300
销售额
市场经理 10万/月
营销员(转正) 6~8万/月


营销人员费用报销规定

为了合理利用资金,使业务运作费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,为企业高效经济、合理方便动作,分公司特制定营销人员费用报销规定:
一、范围:分公司全体营销人员。
二、借支核算:营销人员借支按借款金额=往返长途费用+130元/天x计划天数+特殊招待费用(招待费不得超过此项目签单总额的千分之五)。
营销总经理批准借款金额为1000元/次,每日不得超过2次。
行政部经理批准借款金额为200元/次,每日不得超过2次。
三、费用报销范围:营销人员因公司《特殊业务公干》的交通费(市内外)、住宿费、因业务关系产生的移动电话费用、邮寄费用、招待费、出差补助(包括市内出差误餐费)
四、相关标准
职 位 乘交通工具最高标准 住宿标准(元) 出差补助 移动电话

分公司总经理 飞 机 根据实际情况 130元/天 600元/月

区域经理 130元/天
550元/月

营销员 130元/天
350元/月五、标准说明
1、
必须凭电信局的发票在以上标准内报销移动电话费,超过部分自理;注:营销员未完成当月业绩考核的,手机费报销50%。如当月未完成业绩,而手机发生费用少于或等于限额的50%,则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。
2、 试用期内的营销员移动电话费报销标准为每月200元;
3、 不报销出租车费用;
4、 享受移动电话补助者必须全天开机,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,公司有权不予报销当月移动电话费;
5、 如预期未报销票据的,不得再次借支;
6、
如果借支超额其提成点后,仍超过其基本工资1.5倍,公司将向本人提出警示,如超出工资的2倍时,公司将停止向该营销员借支;
7、 由于营销员不仔细认真而造成二次施工的项目,超出分额营销员需自行承担30%;
8、 客户来访所产生(含赠送礼品)的费用,营销员承担70%(仅限于公司提供的礼品)
9、 异地传真费用超过10元/次的,由公司承担。
10、 报销标准:对于交通费、住宿、接待客户、误餐费用等均按照嘉鸿顺总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执行;br /> 六、报销要求
1、 出差费用的报销单据上必须注明出差时间、出差单位、出差事由;
2、 所有邮寄费用的报销要求附清单(邮寄时间、所寄内容、收件人姓名、地址、电话);
3、 费用报销凭发票报销,白条及收据一律不予报销;
4、
客户来司考察时,需填写《来宾接待计划》,如客户人数为1-3人,其就餐(含往返机票)营销员负责承担20%,4人以上,营销员负责承担12%。如极特殊的,经总公司负责人同意后,招待费用在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被招待的单位名称、列席人数、级别、招待时间;
5、 市内出差所发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;
6、
长途出差(硬卧、大巴)营销员自行承担20%,如为火车坐票、站票的,营销员自行承担10%。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,需经过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,营销员方可自行承担20%(含机场建设费和保险);
七、费用报销程序
分公司和市场部营销员在当月出差回公司后,3日内将出差报帐票据进行整理、分类、分项粘贴,由分公司指定负责人核批后,统一交至公司财务部处理。
合同执行程序

事由:关于销售合同的管理及流程
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正规化管理,分公司决定对各营销市场部的合同管理、流程情况制定几项规定。
a、合同管理
一、 销售合同必须以深圳市嘉鸿顺实业公司签订,盖深圳市嘉鸿顺实业公司合同专用章。
销售合同如因客户要求修改合同条款,营销人员将合同传真合同执行部审核后签订;如无特殊要求将使用公司统一合同文本。
三、 合同报价单:
1、 详细的报价编号,上、下浮点,此上、下浮点包含信息费:
2、 制表、复审(分公司总经理)签字、确认。
四、颜色配置、平面图、单件图:必须有客户的签名或盖章确认。
五、各市场部与客户沟通交货期限时,要明确包装、运输周期,便于项目安排生产进度,以保证交货期限的顺利执行。
六、客户接货人、电话、送货地址必须明确(如客户签字不清楚,营销人员有责任问明详细电话、联系人、送货地址附后或注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的右下方)。
因特殊情况以上资料不全的,请市场部以工作联络单的形式予以说明,如不方便时请先电话沟通,再于次日补发传真。
b、合同流程
一、合同:
1、必须有甲、乙双方的盖章,我方以深圳市嘉鸿顺实业公司名义盖章
2、详细联系人、联系电话及送货地址
3、明确签订日期
二、 颜色配置:
1、必须注明需方名称
2、客户必须确认颜色并在颜色配置选用标准上签名
三、图纸(单件、水电、平面、如有3d图的附3d图)
1、所有单件图必须有分公司负责人及客户方的确认签名
2、所有单件图纸必须与平面及报价相符合
四、报价:
1、 报价上复审一栏必须有业务员与分公司总经理的签名
2、 报价单上要有报价人员签名并核实下浮点(有含信息费的必须注明)
五、 信息费:
>、信息费与合同一并下单
2、信息费单填写清楚
3、必须有分公司总经理的审核签名
八、 营销员提成制度
1、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,行政部、财务部必须计算出该合同的下浮点和正常情况下的提成点金额,减去应扣除的业务费用,并与营销人员签名确认。
2、安装完毕,全部货款(质保金除外)收完后,在8个工作日内兑现营销人员提成(质保金的相应提成不在内,待质保金收回后再行提成)。若公司因资金问题暂未结算,公司可出示欠条给营销人员,并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提成款。
《营销人员提成分配方案》
1、考核因素:a 成交额 b 下浮点 c 款项回收
2、 如有上浮,上浮部分营销员为40%,公司为60%。
3、 下浮点:47%以下, 提成点2.3%
44%~47%以下,提成点2.8%
43%~40%以下,提成点3.5%
39%~35%以下,提成点4.0%
34%~30%以下,提成点4.7%
29%~25%以下,提成点5.5%
24%~20%以下,提成点6.3%
19%~15%以下,提成点7.3%
14%~5%以下, 提成点8.5%
4%~0%以下, 提成点9.5%
视签单情况增补的提成(具体产品部份):
签订台面板材为台湾三雄或浙江瑞星 增补提成0.35%
签订台面板材为富美加 增补提成0.25%
签订台面板材为威盛亚特殊色 增补提成0.2%
箱体为空箱 增补提成0.25%
钢木通风柜 增补提成0.3%
九、 营销人员收款制度
1、
正常货物安装完毕后(客户签订验收单之日起),营销人员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收回该单应收款项,否则按该单提成总金额的0.2%扣除提成;如果50日以上仍不能收回款项,则按15元/天进行扣款。
2、 在正常货物安装完毕后(客户签订验收单),营销人员在7日内收回应收款项,则给予营销人员实际成交金额的0.15%奖励。
3、
因营销人员的问题,造成该单款项不能收回(成为死单),不仅扣除该单的全部提成外,而且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该营销人员进行经济处罚,并有权辞退该营销员。
十、 执行
本规定与营销总公司相关规定一并执行,执行起始时间为2005 年2 月 1 日,
其它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,由公司监督执行。
生效:以上规定从2005年2月1日起生效
适用群体:分公司营销人员
解释权:归公司懂事会
监督执行:营销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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